(相关资料图)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2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的方式召开。开本次股东大会)。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7 名,代表股份数量 157,324,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数量 153,326,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6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46 名,代表股份数量 3,99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共计 46 名,代表股份数量 3,99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4,630,2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872%;反对 2,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123%;反对 2,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56,886,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13%;反对 4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6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67%;反对 43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李萌律师、秦小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