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拖欠百万款项引纠纷,法官悉心调解止纷争|观焦点

  2022-12-21 10:05: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源:叶县法院网_图片新闻】

12月19日,三常路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双方就一百余万元的工程款达成一致意见,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1年,被告扬州某公司承建了叶县一工区的工程,由原告新乡市某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工程进行透层、封层工作。工程完成后,被告于2021年8月1日出具清单,确认应付原告117万余元。但被告仅支付14万元,余款103万余元一直未付。之后虽经原告多方催要,但被告一直避而不还,原告遂于2022年9月将被告起诉至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款项1037055.6元及利息28805.97元。

在了解到上述基本案情之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为了妥善的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承办法官就还款期限、欠款利息、还款方式等焦点问题依法依规向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分期还款的统一意见,并于当天签订调解协议。

从剑拔弩张到平和调解,短短一天时间便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让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将会继续加强“枫桥经验”的实践和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为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陶海滨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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