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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相关进展的公告。
公告显示,因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阳光城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四)项规定,阳光城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按照公告,此次,阳光城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亿元差补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按方案在1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二)项规定,阳光城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发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阳光城方面表示,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差补担保事项,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化解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截至目前已与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洽谈,还在共同推进,争取尽快妥善解决公司对此担保事宜。
截至发稿时间,阳光城当日跌幅5.45%,现报每股0.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