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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旅游8月3日北京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要加快推动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转型发展,保障道路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近年来,受公众出行习惯变化、客运服务结构优化升级等因素影响,等级客运站进站客流大幅下滑,场站设施利用效率明显降低,客运站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凸显,转型发展需求日益迫切。各有关部门要以客运站布局优化、规模调整、服务拓展、综合开发为重点,着力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通知》明确,要科学优化布局结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客运主要流量流向和出行需求特点,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合理整合调整等级客运站和便捷车站数量,加密停靠点设置,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审慎研判新建等级客运站必要性,确需建设的,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打造与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尽量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普通客运站。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铁路、民航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便企利民的原则,引导相关单位支持客运站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高校、商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医院、产业园区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具备条件的要划设专用车位,方便群众便捷乘车。各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和单位要指导机场、火车站在站前车道边、出租车及社会车辆停靠区等布设客运车辆上落客区,为客运车辆停靠接驳提供便利;支持客运站开展铁路无轨站、城市候机楼等业务,更好服务旅客联程运输。
《通知》指出,要合理调整存量规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客运站客流情况和经营状况,稳妥有序优化调整存量规模。指导客运站经营者充分考虑日常和高峰时段客流需求,按照合理适用、应急有备的原则,适度缩减售检票、候车等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售票、安检、候车、停车、发车等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持续深化联网售票、电子客票普及应用,积极开展自助售检票服务,优化进站、安检、购票、检票等流程,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改善旅客体验。支持客运站依托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管理优势,规范开展停靠点运营。
《通知》强调,要拓展站场服务功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能源车辆进城下乡,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出租汽车、道路客运车辆等充电需要,鼓励提供夜间时段充电托管服务。各地交通运输、商务、邮政部门要支持客运站在精准实施分区管理、保障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要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功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等服务,打造“一站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客运站和城市公交经营者加强合作,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通知》明确,要扩展旅游商贸服务。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引导客运站经营者和旅行社等主体加强合作,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完善客运站至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旅游直通车网络。各地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鼓励客运站开展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
《通知》要求,要加强用地综合开发。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客运站综合开发的有效衔接。支持客运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保障道路客运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客运站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明确支持的产业和行业的,适用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伍策 一丁)